How far would you go for money?
這是我看《
The Wolf of Wall Street》之後的第一個感覺。
第二個感覺是故事中很多人都讓我有似曾相識之感,做法也許不同,掩飾在衣冠楚楚下的貪婪行為卻毫不陌生。且不說那些政客每天費盡心思演出的各種千奇百怪的笑話,世界各地都有著許多許多的活生生証據,無一不顯示著人類貪婪的本性是毫無底線的。即使是出錢投資拍攝這部電影的投資商,也根本是
擅自私吞、揮霍馬來西亞人民的血汗錢,用以投資在這部電影中!換句話說,這是部属於馬來西亞人民的電影,雖然整部電影完全沒有提到馬來西亞,也沒有感謝馬來西亞人民的打算。
是以,我常常有這樣的迷思----
人,真的可以為了錢和權而完全沒有底線嗎?特別是那些自稱是虔誠的宗教信徒之輩,他們信奉的上蒼/上帝真的會容許這樣的行為?真的只要是信徒,不管是壞事干盡,不論是多次重犯,都會原諒他們?
且不論電影,現實中的主人翁
Jordan Belfort詐騙了整二億美金,被勒令償還一億美金,目前還欠著美國政府八千萬,雖然他從出書賺了整一千七百萬,可卻沒有償還的意願,而且依然豐衣足食,不只過著富裕的生活,還成了激勵講師。彷如這樣的行為模式,是應該學習、應該被鼓勵的。
報應在哪里?應有懲戒呢?Karma在哪里?
也許是我說得過了,然而一個轉角、一個轉身就可以看到我們身邊也不乏這樣的人。每個人都在追遂著聲色犬馬的生活,人性的貪婪在金錢和歡樂的引誘之下,都前仆後繼做著與正義善良背道而馳的事,將應有的道德行為守則忘得一乾二淨。甚至乎,他們連掩飾自己的人面獸心也不屑。他們在乎的就只有金錢和權力,還有紙醉金迷的生活。然而往往我們對於這些是非不分的不良行為,只能無可奈何的默然。而這,又無異是助紂為虐。
是以,Google的
Motto(座右銘):
Don't be evil,是多么的難得。
是以,梅艷芳的正義和
擇善固執,是多么的難得、多么的讓人懷念。
請笑我笨、笑我蠢,我堅信「
君子有所為,有所不為」,信守著『禮、義、廉、恥』的校訓的同時,也一直都努力的學習著梅姐的骨風。也許就是因為這樣,我一直都過著勞勞碌碌的生活。我認命,因為違背良心的事,我真的做不出。
有時候,我真希望世上真有輪迴轉世宿命這回事,好讓那些壞事干盡的人都得到報應。即使那代表著我也得投胎轉世,再受輪迴之苦,我也認了。
唉。
延伸閱讀:
关于男主Jordan的一些故事
呵呵,因果报应,不是不报,时辰未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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