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anuary 29, 2009

對於「anti-social」之我見


Photo by m o d e

隱忍了整年的不平,被兩周多前的一事引發,深覺有必要說說,當是讓自己舒舒口氣也好。

話說我工作單位的不少同事都生性外向,久不久總愛在周末聚在一起出外浩動消遣,而最愛的活動不是吸煙喝酒泡吧就是唱K。我一天不停工作十二個小時連廁所都沒時間上了,周末一般都在工作,周日乃唯一休息日,沒有時間亦沒有精力去參與;再不,每每出遊活動都恰好撞正一些重要的趕工日子,的確無法分身,唯有一再推卻。推卻次數多了,也知我不太可能會參與,都不再花時間邀約。

間中也曾抽空參與,然我不沾煙酒,唱K在梅姐離開後更是戒了,出席那些場合於我乃極其勉強了,只當是賞面show face意思一下就算了。即使如此,仍和其他幾位少參與這類活動的同事一樣,被標簽為「anti-social」的「怪胎」了。

某位剛加入我們單位不久的同事,同是好靜的性子,也不愛是類活動。前些天我好歹說歹,說服她一起show face兩周多前的收工宴。該收工宴時間安排得相當遲,讓我們在周五下班後無端多兩個小時的空檔呆等。待我們準時抵達了,卻又為了遷就那些以「馬來西亞宴會時間」(即在預定開席時間後才到場的陋習,進而導致宴會總是要遲了至少一個小時方能正式開席)為藉口故意遲到的同事,讓我們十多個人餓著肚子再呆等多一個小時。待正式開宴時,離下班時間已有三個小時,其間有幾位同事見到我們這些鮮臉孔,就冷言冷語的說少見這些「anti-socialists」如此合群出席用餐。然而,在大家都吃飽完後,還他們賴在那裡拼酒,讓我們整桌全不喝酒的女生,又再呆等超過半個小時才願散席,絲毫不體諒其中有好些女生還得搭公共文通回家。整個等待過程中,我們將所有能聊的話題都聊完了,到後來簡直是你眼瞪我眼,大家拿好皮包靜坐在那裡等散席,無聊之極。

對於這樣的標簽,我本毫不在乎。然,被公共場合公開批評暗諷不合群則是另一回事。而我那位新同事更是憤憤不平,說以後這些活動都休想她出席了。同時也提出一點:何以每次都是唱K泡吧?這樣的活動我們當然不愛出席,如果因此就被標簽為不合群,那實在冤大了。試試換個organisor搞點不一樣的活動,如看電影逛街bookclub如cooking class再不online chat上一兩個小時等,看看他們是否也會參與抑或變成anti-social? 而且,他們總愛在last minute搞活動,同時限時答復,不管你是否事先早有安排或來不及回復,一概視為anti-social不參與=不合群。

我則認為,我每天工作至少十二小時,外加周末,工作時間比起那些所謂「合群」同事已多了至少一倍。而且,職責中并沒要求我必須在自己的休閒時間出來應酬,參與與否是我的自由。如此將自己的同事檟簽分類已是不對,更何況對方不是我們的直属上司,更輪不到他們說話。再者,「anti-social」一字貶意極重,在明指人不合群,暗則諷人沒有團隊精神,再嚴重點的,更可指對方心理精神上有問題(見wikipediadictionery.com)。

誠如該同事所說,如果他們總是搞同樣的泡吧唱K活動,既然我們不喜歡這種活動,當然不可能見到我們出席;怎不將活動多元化些,讓不同興趣或好靜的同事也能參與?再者,周末時間有些同事要陪家人孩子,有些早另有安排,總不可能每次都能last minute將本來的安排改期吧?搞這些活動的人也許不必做家務不在意休息少一個周末,可不是每個人家裡都有幫佣啊。再者,周末於我來說,極其珍貴,睡眠都不足了,又有一大堆家務待做,還出去玩?更何況現在經濟前景不好,能省則省,出外都得花錢費時又塞車。所以,能蝸居在家才是最讓我愉悅的事。

最重要的一點是,雖然頂頭上司本身喜好這類活動,但他也不曾表明要求我們非參與不可,更不曾將之列為表現評估中的一點。So, it is not up to anyone to judge us.

換個角度看,因為志不同就隨意將人歸類標簽,一點也不尊重他人,也属違反了公司要求的行為守則了--珍惜和尊重同事的多樣性和差異(respect diversity)(見code of conduct page8/行為守則第八頁)。

所以,下班後是属於我的時間,我不喜參與活動是我的自由,請給予尊重,請別再拿那些似是而非的藉口來給我標簽歸類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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